《天河區關于疫情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十五條政策措施》第六條政策支持指引
?一、支持對象
??截至《天河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政策措施》文發布之日,在天河區注冊的企業。
??二、支持方式
??申請支持。
??三、支持內容
??按企業2019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的15%給予補助。
??四、支持條件
??申請對象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截至《天河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的十五條政策措施》文發布之日,在天河區注冊的企業;
??2.2019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當年度廣州市城鎮登記失業率,且已領取廣州市2019年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或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的企業;
??3.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一年以上。
??五、需提供材料
??1.《廣州市天河區企業穩崗返還補助申請表》(下載打印并加蓋企業公章);
??2.2019年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或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到賬截圖(加蓋企業公章)(注:未提供的企業,可由受理部門查取存檔);
??3.屬于享受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的申請企業,需提供在稅務網站下載的2019年1月至12月期間的《社會保險分險種申報匯總表》并且加蓋公章。
??六、兌現流程
??(一)申請。申請企業向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請材料掃描件。申請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掃描成PDF文件,材料為文字正向、清晰可辨,用“穩崗返還補助申請材料+企業全稱”命名文件,發送至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業務受理指定郵箱thqsbzx@163.com。
??注意事項:申請企業填寫《廣州市天河區企業穩崗返還補助申請表》中的“開戶名稱”“開戶銀行”“銀行賬號”請與廣州市發放2019年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或受影響企業失業保險費的銀行信息保持一致,如有變動,請另附說明。
??(二)受理初審。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企業資質和申請材料進行程序性初審,受理初審時限為5個工作日。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郵件退回并注明原因;需補充材料的,郵件通知申請企業聯系人在5個工作日內補充指定材料,逾期不補充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三)公示。對初審通過的企業名單,在“天河區門戶網站”(www.thnet.gov.cn)上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舉報投訴并經核查屬不符合申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不予發放。
??(四)審批撥付。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公示期滿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核審批,并按照財務管理規定,將補助資金撥付至申請企業的銀行賬戶。
??七、辦理時限
??本政策支持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接受申請,受理截止時間為疫情結束后3個月止。
??八、經辦科室
??經辦科室(部門):天河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申報表)《天河區關于疫情期間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十五條政策措施》第六條政策支持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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